(1) 幕墙工程应遵循安全可靠、实用美观、经济合理的原则;幕墙工程材料、设计、制作、安装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。应执行行业标准JGJl33-2001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规范》、03J103-5《铝塑板(框)幕墙》和国家标准GB50210~2001《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等相关规定.
(2) 幕墙及其连接件相对于主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、刚度和位移能力。幕墙框架立柱连接金属角码等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,并有防松措施。
(3) 幕墙的防火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16)和《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45)的相关规定。
(4) 各种预埋件的主体结构和幕墙连接,其数量、规格、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污染,可用中性清洁剂或酒精轻轻清洗,忌用强酸、强碱性清洁剂清洗。
(5) 单元幕墙连接处和悬挂处的铝合金型材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。且应≥5mm。
(6) 幕墙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采用预埋件连接。混凝土施工时,预埋件应埋入主体结构中。当没有条件使用预埋连接时。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,并应通过其承载能力试验确定。
(7) 立柱应用螺栓固定在角码边缘,螺栓直径应计算≥10mm。应使用绝缘垫片来分隔接触的不同金属材料。
(8) 幕墙抗震缝、伸缩缝、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接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。幕墙工程的设计应满足维护和清洁的要求。
(9) 幕墙工程的主要材料有骨架材料、板材、密封填缝材料3种。选用的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或待定行业标准的规定。应有出厂合格证,材料的物理力学和耐候性应符合设计要求。铝塑板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GB/T17748《铝塑板》外墙板技术要求,其中铝塑板上下两层铝板厚度均为0.5mm;表面涂层使用氟碳树脂含量 i> 75%;膜厚≥25m; l80。剥离强度≥7.0N/mm尤为重要。
(10) 密封胶填缝胶应使用中性有机硅耐候密封胶。密封胶应用和接触材料的相容性测试报告。幕墙性能应满足风压变形性能、透气性、渗雨性能等设计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