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築工程是指建造各類住宅建築及其附屬設施,以及相關基礎設施、管道、設備的安裝活動而形成的工程實體。住宅建築,特別指滿足人類生產、生活、學習和公共活動需求的具有屋頂、梁、柱、牆、地基和內部空間的建築物。
建築工程包括新建、改建或擴建住宅大樓及相關結構的管道和設備等基礎設施的規劃、測量、設計、施工、竣工和安裝。也指各類建築物的建設工程,俗稱建築工程。這部分投資需要調動資源並積極進行建設活動才能完成。
「住宅」建設項目包括工廠、電影劇院、飯店、商店、學校、醫院、住宅等。它們的建設、改造或擴建需要調動資源和積極的建設活動才能完成。 「附屬建築物及設施」指與住宅建築配套的水塔、自行車棚、游泳池等附屬設施。
「管道、設備等基礎設施安裝」指與住宅建築配套的電氣、給排水、暖通空調、通訊、智慧系統、電梯系統等安裝活動。
基本屬性:建築工程是土木工程的重要分支。從廣義上講,建築工程和土木工程屬於同一概念。因此,建築工程的基本屬性與土木工程的基本屬性大致一致,包括幾個面向:
綜合施工:工程的建造通常分為三個階段: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。需應用工程地質調查、水文地質調查、工程測量、土壤力學、工程力學、工程設計、建築材料、施工設備、施工機械、施工經濟及施工技術及施工組織等學科。電子計算和機械測試技術也至關重要。因此,建築工程是一門廣泛的綜合學科。
社會意義:建築工程與人類社會並行發展。所建造的設施反映了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、文化、科學技術的發展。由此,建築工程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。
實用性:建築工程涉及領域廣泛,影響因素必然眾多且複雜。這種對實際應用的強烈依賴是建築工程的特徵。
技術、經濟和建築藝術的統一:建築工程服務於人類的需求,從而融合了某種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、技術和文化藝術。它代表了技術、經濟和藝術創作的統一。
施工開工:建築工程的開工需要取得施工許可證,並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施工組織設計,並擁有包括施工人員、造價人員、施工監理人員、品質檢驗人員、材料管理人員、安全員在內的完整的專案團隊,全部擁有必要的認證。場地條件必須包括充足的水、電、道路和平整地面基礎設施。建設單位提出開工申請,經總監理工程師核准後方可施工。
常用工具:各建築業常用的工具包括鏝刀、獨輪手推車、灰漿攪拌機、凳子、石工用鋼捲尺等;手鋸、鐵鎚、電鋸、電刨、木工用自製刨床;用於鋼筋加工的捆紮鉤、折彎機、焊接機、切割機;混凝土攪拌機、混凝土焊接機等
本譯文抓住了有關建築工程的原始文章的精髓,突出了其跨學科性質、社會意義、實際應用以及建築活動中常用的工具。